讀經:
「我們傳揚祂,是用諸般的智慧,勸戒各人,教導各人,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。」(西 1:28)
一、見證的目的:
經悉心準備的個人見證,必將因滿有聖靈的能力,而成為慕道朋友們的及時幫助。我們的願望乃是透過清晰、真誠但卻簡單的方式,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介紹給慕道朋友。使他們聽了後不僅想認識祂,進而也知道「如何」以個人經歷的方式認識祂。
二、分享見證-該做的事:
1、當你預備見證時,求主給你智慧與引導(雅各書一5~6)
2、按基督與我的生命三步曲編寫:
A、信靠耶穌前之生活
B、我如何認識主
C、信靠耶穌後生命的改變,舉 2-3 個例子,引證主怎樣改變我的生命。如果你從小是基督徒,改為靈命更新的具體事實。
3、以活潑,有趣的話題開始,而以令人印象深刻的結局收尾。
4、用自然、輕鬆的語氣,講話清楚瞭亮。態度親切以求引起共鳴,帶領別人經歷你的過去及現在的生活。
5、將見證分幾個大綱,寫在備忘紙條上,用幾個字帶出重點,以便控制時間。
6、引用一節至多二節聖經經文。
7、將榮耀都歸給耶穌,用心靈誠實講,並且自己要被聖靈充滿 (以弗所書5:18)
三、分享見證-不應該做的事:
1、使用過多教會生活的術語,如「重生得救」、「定罪」、「見證交通」、「操練靈」、『神永遠的經綸』、「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」…等一般非基督徒無法了解的詞句。
2、太屑碎、拐彎抹角,並太過強調過去的痛苦經驗。
3、將功勞與榮耀歸給自己。
4、以批評論斷方式提及其他教會、派別或機構。
5、給非基督徒錯誤的印象,以為基督徒的生活都是一帆風順,沒有難處。
6、記住!是見證,不是講道,最多引用一兩節聖經。
7、避免以爭論或施壓的方法,企圖叫人「決志」,請記住人是靠聖靈重生,不是靠人的說服力或邏輯,雖然神有時兩者並用。
8、避免小動作,如抓鼻子、玩弄口袋裡的錢幣、東搖西擺、清喉嚨及用無謂的助語詞。(如::哦主啊!阿們!…等)
9、切忌拿一張紙宣讀見證。
四、如何有效的講10分鐘見證
1、信主耶穌前的經歷(二分鐘)
2、認識主耶穌的經過(三分鐘)
3、信主耶穌後2~3件生命的改變的經歷或神蹟(五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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