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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得勝的條件
基督徒得勝的條件是與主合一。勝過罪獨一的法子是與主耶穌合一。我們親愛的主於約翰十五章極顯明的教訓我們說,『沒有我,你就不能作甚麼。』信徒最早的功課之一,就是於諸事上完全依靠主。他覺得無主,就沒有幫助。主對罪人的信息是『來就我;』對信徒的信息是『住我內。』『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』(林前六17。)但這聯合怎樣成就呢?信主耶穌基督,意就是信入基督。這信心向基督而生,而拋錨於主內;這樣,信徒就與主完全接觸。請看主在約翰三章所說的。在這裡我們明白了主對於重生或新生的教訓。第一,就是告訴我們以重生的須要,(看3,)再後即告訴我們以其性質─那是屬靈的性質或生;(看5~6;)最後告訴我們以得著的路─因信主。(14,16。)『信』字下當有『入』字:『信入。』
看十四節:『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,』罪人還沒有救主,所以,各各他是極需要的。這被釘的救主,吸引萬人歸祂自己。看約翰十二章三十二至三十三節:『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。』撒但的願望,就是引信徒遠離十字架;他常叫信徒離十字架,不去尋求與復活主合一的生命,他就成功了。撒但知道,沒有真的合一能在十字架之外,所以他以一假的經歷換給信徒。保羅於羅馬六章明明教我們說,與復活主聯合,和以活的信心住於主內,就是說我們應當與祂同死:『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,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?』(羅六3。)
他也教我們,欲與主有更深的合一,必定先有與十字架更深的交識纔行的。看腓立比三章十節:『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祂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,效法祂的死。』這是我們應當曉得,並非一個理想或意思的,乃是實際的經歷;其結果就是有能力的生命,勝過罪惡、撒但、疾病、死亡、和世界的生命。但這必定是從回到十字架得著的。若說,不必常施主血於我們的生命,就是不深知祂死的意義。真的,主血已在十字架上流出,可為我們隨時完全贖罪之用,但這還未用完主死的工夫,當有連續的洗罪。
他也教我們,欲與主有更深的合一,必定先有與十字架更深的交識纔行的。看腓立比三章十節:『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祂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,效法祂的死。』這是我們應當曉得,並非一個理想或意思的,乃是實際的經歷;其結果就是有能力的生命,勝過罪惡、撒但、疾病、死亡、和世界的生命。但這必定是從回到十字架得著的。若說,不必常施主血於我們的生命,就是不深知祂死的意義。真的,主血已在十字架上流出,可為我們隨時完全贖罪之用,但這還未用完主死的工夫,當有連續的洗罪。
摘自倪柝聲文集第一輯:回到十字架罷(亞察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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